国有资产管理处召开2023年高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会议
发布时间:2024-01-20浏览次数:
为贯彻落实《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162号)和上级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,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召开了高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会议。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成员、财务处分管资产主要领导和主要业务人员参加会议。
会上,国资处对之前参加的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培训情况做了全面汇报,并针对填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财务处进行了沟通与交流。
最后,国资处部门负责人对本次资产报告的编制和报送提出了三点要求:一是,重视部署安排,将年报编制与资产盘活统筹结合;二是重视基础管理,将清查警示与问题整改相结合;三是重视数据质量,将报表审核与强化应用相结合。
(图:李晟,文:张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