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信信号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
发布时间:2024-05-07浏览次数: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,不断增强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。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学习领会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主旨要义,5月6日下午,通信信号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天佑楼D525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三次理论学习。
副院长赵德生领学。学习会上,赵德生围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“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”、“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”、“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”、“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”、“第五章 其他规定”进行领学。 赵德生指出,领导干部要带头逐章逐条学习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,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随后,党总支书记丁娟慧作总结发言。丁娟慧指出,要结合学院制定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学习,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学院重点工作相结合,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,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推进、取得预期效果。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,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,引导广大党员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,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,持续强化自我约束,切实增强纪律意识。
(供稿部门:通信信号学院,文、图:葛楚婷,校对:高明,审核:丁娟慧,责任编辑:张宏芳)